第七百一十四章 【玉朗,末日(三)】-《香江纵横之1982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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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们来这里,是来见莫先生的,我们的身后,站着的就是莫先生他本人。

    莫先生是什么地位,就算是半岛酒店的大老板的嘉道理家族的人,不也得礼遇有加啊。”

    如果现在,可以一巴掌把李文拍到地上的话,张大志真的想要一巴掌把对方拍到地方,爬都爬不起来。

    这进入半岛酒店,甚至是港督府邸,白净汉宫,这是一件衣服决定的事情吗????

    实力,才是一切的根本。

    这个,是一切的时代,都通行的法则——

    在二十一世纪,那位名满全球的马“首富”,他穿布鞋叫做高大上,叫做时尚;

    那位“王公子”吃路边摊,叫做接地气;叫平易近人;

    那位传奇投资者巴菲特住处六十年不变,叫做念旧,叫做返璞归真。

    等等,上面的这些人,因为本身已经因为自己,或者因为家庭的缘故,早已经走上了人生巅峰,实现了成功了。

    因此,在其他的人眼中,这些所谓的“成功人士”,做一些小老百姓做的事情,都会引来八方点赞。

    但是,当这些事,都放到一般的普通人身上呢????

    或许,普通人的这些穿着,打扮,吃东西,会成为某些“心术不正”“为黑而黑”,故意显示自己的优越感等等负面心思的人的出气筒。

    到时候,什么“没钱”“穷逼”“屌丝”等等一系列同性质的词汇就会一串接着一串的蹦出来了。

    不要否认,这在某种定义上,就是一个事实。

    就好比写小说,有些人就认为大神的书一级棒,一般的作者就是不好看一样。

    这个,就是光环的效果。

    现在,张大志和李文就是如此这般,他们两个,不错,现在的身份,都只是一个小小的狗仔而已,没有什么出奇的。

    但是,当他们与莫轩牵扯上了关系,这光环的加持效果,自然就出来了。

    “哦,好像,好像是这个样子哎。”

    对于张大志的话,李文一字一句的,在心里面想了想,好像,似乎,貌似,的确是这个道理啊。

    “好啦,你跟着我就对了!”

    李文,关键时候,时不时的掉链子。

    这个,心理素质强大的张大志,已经逐渐的适应了,熟悉了,这一次也没有多说什么,直接的下达了“指令”了。

    在前途面前,其他的都先“滚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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