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五日!走五日即可到。”程峰眼里闪过一丝黯然,“两年前,爹娘带我去看大夫,回来的时候,钱花光了,我们是走着回来的。” 四爷和林雨桐对视一眼,那这可真不远。一对不怎么健壮的夫妻带着孩子赶路,只用了五天,这要是壮年人,早晚兼程,也就是三天的功夫。要是有快马,估计也就一天一夜。 两人都松了一口气。 “公子,已经收拾好了。”刚才那小伙子去而复返,竟然是来给四爷复命的。 看来,乱世之中,大多数人都不算笨,知道抱强者的大腿。 四爷看了那小伙子一眼,“以后叫四爷吧。” 那小伙子受宠若惊,发现四爷没有那么可怕,就赶紧作揖,“小的王五,见过四爷。” 四爷起身,带着王五去了水边,叫他带人在水边挖坑,然后放进去木炭,净化一部分水。 林雨桐明白四爷的意思,两个人赶路,毕竟是有些势单力孤。若是真有几个人愿意跟随,只当是增加声势了。 她也没闲着,这地方不光是人急着上岸,就是一个小动物,也急着上岸呢。 林雨桐一箭过去,一只肥兔子就倒下来。紧接着,又有十几只田鼠,好几条蛇,最后,是一条大黑狗。 这些东西炖起来,熬成汤,也够他们吃一顿的了。 “叫人来处理,吃饭的时候不许挤,老人孩子妇人,都有份。”林雨桐吩咐了程峰一句,就不再管了。 程峰不喜欢这些人,但还是去了。 林雨桐理解他的心态,毕竟在他爹娘遭难的时候,没有人伸出援手。 但人就是这样,趋利避害,是人的本能。 吃饭的时候,林雨桐和四爷都拒绝了,“我们上午吃了点干粮,能撑住。省一口算一口吧。”其实这样不干净的饭菜,四爷和林雨桐都吃不下去。 程峰倒是分到了一条兔腿。这是他这几天来吃的第一顿饭。 晚上的时候,林雨桐和四爷换着睡。程峰就躺在两人脚边的篝火边,睡的很沉。 天快亮的时候,四爷也醒了。林雨桐这才跟他低声道:“我问过程峰了,爹娘大哥他们,并没有在这里靠岸。”林家的人也没有。 四爷点点头,“沿路岔口多。不定漂到什么地方去了。咱们还是要尽快往京城赶的。” 等天亮了,林雨桐和四爷就已经准备出发了。 王五带着四个人,都是十七八岁的样子,“我们愿意跟着四爷。”至少一路上饿不死。 四爷淡淡的点点头,“那就走吧。” 走出十余里,林雨桐才从背后的包袱里拿了饼子出来,一个给了一大块。 “爷,还得想办法弄吃的。”林雨桐就低声道。 这会子几人躲在小树林里吃饭,因为沿路都是灾民。看见有吃的还不得哄抢啊。双拳难敌四手不是一句空话。 “再往前就是县城了。”四爷指了指远处的城郭,“先去看看再说。” 第(2/3)页